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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建档案安全检查和执行国标情况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6-10-19

作者: 佚名

信息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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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城建档案安全检查和执行国标情况督查的通知
              建城发〔2016〕664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2016年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要点和有关规定,我委决定,10月下旬对各县(市)开展城建档案安全检查和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情况的督查。
检查主要内容:1、档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库房核心区、消防设施、陈旧馆舍及防盗设施、城建档案保管保护场所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整改情况等。2、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情况。
    请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城建档案安全检查和执行国标情况的督查,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档案责任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