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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档案基础资料、业务汇编文件及印制档案封皮、目录、备考表等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10-13

作者: 佚名

信息来源: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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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安庆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拟对“编印档案基础资料、业务汇编文件及印制档案封皮、目录、备考表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编印档案基础资料、业务汇编文件及印制档案封皮、目录、备考表等项目
 2、项目地点:安庆市双井街207号
 3、项目单位:安庆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4万元
 6、谈判最高限价:4万元
二、评标办法
 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投标人需到达三家(含三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报价由低向高排序,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 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安庆市双井街207号城建档案管理处五楼领取。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下午3时
 
2、谈判地点:安庆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六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八、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庆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双井街207号
 联系人:伍凯凯
电话:5593525、5593267
九、其它事项说明
 1、谈判响应人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2、本次采购谈判时要求谈判响应人携带相关证件,谈判响应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开标时请投标公司携带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参与报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一式两份)递交后不予退回。
 
 
 
                                  2021年10月13日